1.事故发生后双方对事实及成因有争议,或造成人员伤亡的,应当及时报警,未报警有可能按肇事逃匿处理,需要承担事故全部责任,因逃匿造成一人以上重伤的,有可能
构成交通肇事罪,还需要
承担刑事责任。
2.
《中华人民共和国
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八十六条机动车与机动车、
机动车与非机动车在道路上发生未造成人身伤亡的交通事故,当事人对事实及成因无争议的,在记录交通事故的时间、地点、对方当事人的姓名和联系方式、机动车牌号、驾驶证号、保险凭证号、碰撞部位,并共同签名后,撤离现场,自行协商损害赔偿事宜。当事人对交通事故事实及成因有争议的,应当迅速报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