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伤残评定是公安
交通管理部门依法指派或聘请的具有专门知识、承担道路
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评定的人员在客观检验的基础上,评价确定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等级的过程。
2、
交通事故伤残鉴定需要带着身份证,公安机关或者法院出具的《鉴定委托书》,病历卡,,医疗X光片,磁共振报告,医院出院小结,填写鉴定书等材料去申请。
3、交通事故的当事人因交通事故受伤致残并需要进行伤残鉴定的,必须在治疗终结后15日内以事故直接所致的损伤或确因损伤所致的并发症治疗终结后15日内,以书面形式向
处理交通事故的公安机关提出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