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
增加注册资本的,应当自股款缴足之日起30日内申请变更登记,并提交下列文件、证件:
1、
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变更
登记申请书》。
2、
股东会决议。
其主要内容:
(1)决定公司增资额、具体的增资者、增资方式、增资的股权额;
(2)增资后公司的股本结构;
(3)修改公司章程的意见;
(4)其他有变动的事项等。
3、公司章程修正案或修改后的章程。
4、新股东(新加入的股东)的法人资格证明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5、增资部分的验资报告。
6、《公司股东(发起人)名录》。
7、办理变更登记的委托书及被委托人的资格和身份证明。
8、公司营业执照正副本。
9、其他应提交的文件:
(1)视新股东资格的不同应提交相应的资料(同“设立登记”);
(2)不同比例增资,并涉及不同所有制股东的,应经评估(提交评估报告),并按评估的股权价值增资;
(3)新老股东签订的股权调整协议和新的股东会决议。
参股协议书主要内容:公司原股本结构,协议各股东的增资额、增资方式、增资价格、增资比例,增资后公司的股本结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