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已满十四周岁的,
从轻或减轻处罚;不满十四周岁的,
不负刑事责任。
2、强奸罪,是指违背妇女意志,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行与妇女
发生性关系的行为。
3、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一)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情节恶劣的。
(二)强奸妇女、奸淫幼,女多人的。
(三)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奸妇女的。
(四)二人以上轮奸的。
(五)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
如果未成年人已满14周岁,其实施强奸行为,则
构成强奸罪,量刑时,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如果情节轻微不予刑事处罚的,则令他的家长或者监护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时候,也可以由政府收容教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