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额较大的应当立案。
《关于办理
电信网络诈骗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规定的
立案量刑标准: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
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的规定,利用电信网络技术手段实施诈骗,
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三千元以上、三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
数额特别巨大”。
《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对诈骗罪的处罚规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
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