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车辆价格如何确定
在认定车辆为
夫妻共同财产的前提下,对车辆的分割首先需要解决的是车辆价格的问题。因为机动车属于折价商品,价值是在逐渐降低的,因此,对车辆价格的判断要结合车辆的购买价格、使用年限和行驶的公里数等多种因素综合进行判断。在司法实践中,确定待分割车辆的价格一般有两种方式。
第一、协商式。待分割车辆的价格可以由双方协商确定,这也是比较快捷和便利的确定方法。双方协商一致后,由人民法院记录在案,在此基础上再对分割的方式进行调解或判决。
第二、鉴定式。若双方无法就车辆价格协商一致的,在这种情形下,双方可以委托有资质的鉴定机构对车辆价格进行鉴定,由人民法院根据鉴定结论决定车辆价格。鉴定机构的选择可以由双方协商确定,也可以由双方向人民法院申请,由人民法院选定鉴定机构。
2、车辆如何分割
车辆属于不可分物,在分割时能采用的三种方式为:补偿、竞买和拍卖。
补偿就是指由一方获取车辆的所有权并给予另一方相应的经济补偿;
竞买是建立在双方均主张车辆所有权的情况下,由人民法院主持,由双方叫价,价高者获取所有权,并给予另一方相应的经济补偿;
拍卖是建立在双方均不主张车辆所有权,在这种情况下,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申请对车辆进行拍卖,再将拍卖所得在双方之间进行分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