组织卖淫活动符合以下构成要件的,就可认定为
组织卖淫罪:
1、客体要件
侵犯的客体是社会治安管理秩序、他人的人身权利和社会道德风尚。
2、客观要件
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实施了组织、策划、指挥他人卖淫的行为。
3、主体要件
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即凡达到
刑事责任年龄,具有
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可构成本罪。
4、主观要件
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具有
组织他人卖淫的“组织故意”,即行为人明知自己是在实施组织他人进行卖淫活动的行为,并且明知这种组织行为会造成危害社会的结果,而希望或者放任这种结果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