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已经结婚和他人同居的,同居是否
构成重婚罪的回答,重婚罪,是指有另一半又与他人结婚或者明知他人有另一半而与之结婚的做法。所谓有另一半,是指男性有妻、女性有夫,而且这种夫妻关系未经法律流程解除尚在存续的,即为有另一半的人;如果夫妻关系已经解除,或者因另一半一方丧命夫妻关系自然消失,即不再是有另一半的人。所谓又与他人结婚,包括欺骗合法手续登记结婚的和虽未经婚姻登记手续但以夫妻关系共有生活的事实婚姻。所谓明知他人有另一半而与之结婚的,是指本人虽无另一半,但明知另一方有另一半,而有意与之结婚的(包括登记结婚或者事实婚)。此种做法是有意
破坏他人婚姻的做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九十一条【
离婚损害赔偿】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
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
与他人同居;
(三)
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
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二条【婚姻家庭的禁止性规定】禁止包办、买卖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为。禁止借婚姻索取财物。
禁止重婚。禁止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
禁止家庭暴力。禁止家庭成员间的虐待和遗弃。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五十一条【婚姻无效的情形】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
(一)重婚;
(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
(三)未到法定婚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诉讼离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
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
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
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