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刑法第27条第2款规定,对于从犯,应当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在从犯刑事责任原则的具体适用中应注意以下两点:
(一)我国刑法对从犯采取必减主义。即对从犯“应当”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而不是“可以”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二)对从犯予以从轻处罚,或者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应综合考察共同犯罪的性质、对犯罪结果作用的大小等方面的具体情形具体确定。其实都是应当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的。因而在共同犯罪当中如果可以被认定构成从犯的话,其实对罪犯而言也是很有利的。但需要注意此时法律中规定的是应当而并非是可以,因此法官没有自由裁量权,确定究竟是否对从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