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离婚
未成年子女抚养权的回答为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主要考虑:经济状况、个人素质、生活环境、对子女的责任感、以及与子女的感情亲密程度等,但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
①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②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
主要指夫妻长期两地分居的情况。
③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其他子女指另一方的婚生子女、
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及
有抚养关系的继子女等。
④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
⑤一方
离婚后再婚困难的,可以作为优先因素加以考虑。
⑥子女单独随(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外)祖父母要求并有能力协助照顾(外)孙子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