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公司定损的具体流程如下:
1、受害人或者被保险人向保险公司报案;
2、向理赔员出示行驶证、驾驶证、身份证、保险单证;
3、由理赔员完成现场勘查初步定损工作;
4、签收审核索赔单证,并填写《机动车辆保险出险/索赔通知书》,双方签字确认;
5、到车险理赔服务点的驻场定损点进行损失确定,填写《
机动车保险事故车辆损坏项目确认单》;
6、双方签字确认,理赔员开具任务委托单确定维修项目及维修时间。
《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四条,对
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争议,当事人可以请求公安机关
交通管理部门调解,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
提起民事诉讼。
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当事人未达成协议或者调解书生效后不履行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