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法律援助的条件
中国的法律援助制度于1994年初建立,主要是由律师、公证员、基层
法律工作者等法律服务人员为经济困难或特殊案件的公民给予减、免收费提供法律帮助,以保障其合法权益的实现和司法公正。
中国公民获准受援必须具备两个条件:
1、有充分理由证明其为了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需要法律帮助
2、符合当地政府规定的最低生活保障线或失业救济标准,或者能够提供其经济条件特别困难的证明。刑事诉讼中,被告人可能被判处死刑的或是未成年人或盲、聋、哑人,没有委托辩护律师的,应当获得法律援助。法律援助的具体形式包括解答咨询、调解、刑事辩护和诉讼代理、非诉讼代理以及办理公证等。
法律援助机构自收到法律援助申请之日起10日内完成审查,作出给予或者不予法律援助的决定,通知申请人。法律援助机构对人民法院指定辩护的
刑事法律援助案件,应当自接到指定之日起3日内指派律师提供辩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