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房屋需要的手续包括:
1、买卖双方达成共识,买家对房屋状态表示许可,对房屋价格认同;卖家对房屋价格认同,对买家支付房屋款项的方式表示赞同。之后,在公平资源的基础上,双方
签订购房合同,并将合同交由公证机关进行公证。
2、双方携带准备好的资料、证明以及公证合同前往房管局办理过户登记,注意这里只是申请办理过户,我们需要将准备好的资料提交上去,将房屋的出售价格申报上去,然后等待审核。
3、得到房管局的许可之后可以缴纳税费了,税费是
二手房交易过程中必须的一笔开支,缴纳完成之后获取交纳的证明。
4、带上交纳税费的证明和相关资料来到房管局,这次就可以领取到房产证了。
5、在办理上述手续后,双方当事人应凭过户手续,并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房地产管理法》的规定领取房地产权属证书:
①
房屋所有权证书;
②买卖合同(原件);
③双方当事人
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④房屋所有权
登记申请书(收件窗口领取)。
《城市房屋权属登记管理办法》第十七条
因房屋买卖、交换、赠与、继承、划拨、转让、分割、合并、裁决等原因致使其权属发生转移的,当事人应当自事实发生之日起90日内申请转移登记。
申请转移登记,权利人应当提交房屋权属证书以及相关的合同、协议、证明等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