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好说是否会败诉。万事皆有可能。如果欠条不是打给你的,换句话说,债权人是另外一个人的,你来起诉,被告即债务人不会认账,你可能就会败诉。还有,虽然有欠条,但如果对方有你的收条,或者借钱时,你并没有将钱款实际给付对方,对方也不会认可的。如果对方坚持要求你出具实际付款的证据,你没有,那你也可能会败诉。《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
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条第二款规定:当事人持有的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没有载明债权人,持有债权凭证的当事人提起
民间借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被告对原告的债权人资格提出有事实依据的抗辩,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原告不具有债权人资格的,
裁定驳回起诉。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六条第二款规定:被告抗辩借贷行为尚未实际发生并能作出合理说明,人民法院应当结合借贷金额、款项交付、当事人的经济能力、当地或者当事人之间的交易方式、交易习惯、当事人财产变动情况以及证人证言等事实和因素,综合判断查证借贷事实是否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