醉酒驾驶法院开庭五日后宣判结果。
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4月22日下午经表决,通过了关于修改
道路交通安全法的决定。为了有效惩处饮
酒后驾驶机动车违法行为,修改后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加大了加大了对此类行为的行政处罚力度,其中对醉驾行为一律吊销驾照,并在5年之内不得重新取得。
为依法及时打击醉酒驾驶违法犯罪行为,检察院作出此类案件
适用简易程序。公诉局在受理该案后,承办人员快速审查案卷,从阅卷、提审、制作法律文书三个小时就将该案起诉至人民法院。5日下午法院就开庭审理案件,并作出当庭判决。
扩展资料
醉驾后果: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
道路运输经营包括道路旅客运输经营(以下简称客运经营)和道路货物运输经营(以下简称货运经营);道路运输相关业务包括站(场)经营、机动车维修经营、机动车驾驶员培训
饮酒后驾驶
营运机动车的,处十五日拘留,并处五千元罚款,
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
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十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