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误诊漏诊是由于医院方的责任导致,医患双方可以协商解决;不愿意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的,当事人可以向卫生行政部门提出调解申请,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
提起民事诉讼。已确定为医疗事故的,卫生行政部门应
医疗事故争议双方当事人请求,可以进行
医疗事故赔偿调解。调解时,应当遵循当事人双方自愿原则,并应当依据本条例的规定
计算赔偿数额。医疗事故赔偿,应当考虑下列因素,确定具体赔偿数额:
1、
医疗事故等级;
2、
医疗过失行为在
医疗事故损害后果中的责任程度;
3、医疗事故损害后果与患者原有疾病状况之间的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