诈骗罪是现在一个屡见不鲜案发率极高的罪行,诈骗罪的犯罪对象是公有或者私有的财产,故而在定刑的时候,诈骗金额也是其中一个重要的衡量标准。那么经过刑事处罚后,诈骗所取得的财物还需要偿还吗
在
承担刑事责任以后,还应该承担
民事赔偿责任。刑事责任并不能代替民事责任。一般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都是这样的。除非原告主动不要了,否则债务仍然存在的。所以,
诈骗罪判刑后是需要还钱的。
但刑法规定中并没有要求还款。根据《刑法》第266条的规定,诈骗罪是指
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犯本罪的,根据诈骗数额的大小,除了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死刑等主刑外,同时应当并处罚金或
没收个人财产等附加刑,没有判令偿还被害人经济损失的内容。
还款的情况只是在判决前作为
酌定从轻处罚的依据,在判决后可能作为有悔罪表现的依据,与其他情节相结合,对是否减刑产生影响。
简单说,如果判决都已经下了,不还款也没什么不利后果,最多就是减不了刑而已,绝对不会在判决的基础上加重刑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
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
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