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工伤鉴定后不上班行吗这个问题需要根据具体规定判断,按治疗工伤医疗机构书面证明或者
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意见休养的原
工资福利待遇不变。
《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
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后,伤情并未痊愈,停工留薪期未满一年按治疗工伤医疗机构书面证明,停工留薪期已满一年按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意见,应当继续休养的,休养期间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支付。
按治疗工伤医疗机构书面证明或者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意见,不需要继续休养的,不上班用人单位可以停止支付工资福利待遇,并书面通知限期上班,逾期不上班的按旷工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