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医疗费。
医疗费赔偿金额=诊疗费+医药费+住院费+其他(如化验费、检查费等)
2、误工费。
误工费赔偿金额=误工收入(天/月/年)*误工时间
3、住院
伙食补助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赔偿金额=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出差伙食补助标准(元/天)?住院天数
4、护理费。
①护理人员有收入的,参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
②护理人员没有收入或者雇佣护工的,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计算:
护理费赔偿金额=交通事故发生地护工同等级别护理劳务报酬标准*护理天数
5、丧葬费。丧葬费赔偿额=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个月
6、被扶养人生活费。被扶养人生活费赔偿金额=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扶养年限
注:扶养年限:
①被扶养人为未成年人的,计算至十八周岁;
②被扶养人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计算二十年。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7、交通费。交通费应当以正式票据为凭;有关凭据应当与就医地点、时间、人数、次数相符合。
8、住宿费。住宿费赔偿金额=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出差住宿标准*住宿时间
9、直接财产损失。
10、
精神损害抚慰金
11、
死亡赔偿金。死亡赔偿金=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农村居民人均收入*赔偿年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