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专利申请文件的填写和撰写;
2、专利申请的受理;
3、缴纳申请费;
4、专利审批;
5、对专利申请文件的主动修改和补正;
6、答复专利局的各种通知书;
7、办理专利权登记手续;
8、办理登记手续应缴纳的费用。
9、《专利法》第二十六条申请发明或者
实用新型专利的,应当提交请求书、说明书及其摘要和
权利要求书等文件。
请求书应当写明发明或者实用新型的名称,发明人的姓名,申请人姓名或者名称、地址,以及其他事项。
说明书应当对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作出清楚、完整的说明,以所属技术领域的技术人员能够实现为准;必要的时候,应当有附图。
摘要应当简要说明发明或者实用新型的技术要点。权利要求书应当以说明书为依据,清楚、简要地限定要求专利保护的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