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嘱订立要具备以下条件才能生效:
1、立遗嘱人必须具有立遗嘱能力。
2、遗嘱内容必须是立遗嘱人的真实意思的表示。
3、遗嘱处分的遗产只能是个人合法所有的财产,处分其他财产无效。
4、遗嘱中不得取消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的继承权。
5、遗嘱人立遗嘱时神志清醒,不存在被强迫或者欺骗的情形。
6、如果继承人之中有人缺乏劳动能力、生活极度困难,遗嘱中必须要给这样的继承人保留一定的遗产份额。
7、病危时的口头遗嘱必须要有两个以上的人做见证,而且这两个人本身不能是继承人或与继承人有利害关系的人。
【相关延伸】
问:立
遗嘱的形式要件有哪些?
答:不同的类型的遗嘱,有不同的形式要件。如自书遗嘱的形式要件为:
一是遗嘱人亲笔书写。必须亲笔书写,不能用打印的,也不能让别人代写,书写时字迹要清晰,语义要准确,最好别用铅笔书写,用毛笔、钢笔或签字笔都行,这样不易被人篡改。
二是签名。写完遗嘱后,遗嘱人一定别忘了签上自己的姓名,不能用捺手印来代替签名。
三是注明具体日期。遗嘱人必须写清楚立遗嘱的时间,年、月、日三项不得漏掉其中任何一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