担保人
不承担责任的情形:
1、
担保合同无效;
2、保证人在被诱骗或胁迫下提供保证;
3、主
合同内容变更;
4、保证
合同未成立;
5、主
合同当事人双方或与第三方共同所实施的行为不适;
6、超过保证期限;
7、债务或担保
超过诉讼时效。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三十七条人民法院认定代位权成立的,由债务人的相对人向债权人履行义务,债权人接受履行后,债权人与债务人、债务人与相对人之间相应的
权利义务终止。债务人对相对人的债权或者与该债权有关的从权利被采取保全、执行措施,或者
债务人破产的,依照相关法律的规定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