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合同双方应当返还因合同产生的相关财产,无法返还或没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
2、被撤销或被认定
无效的合同,自始
没有法律效力;
3、如果因一方过错导致
合同被撤销、被认定无效,且造成对方损害的,还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五十五条无效的或者被撤销的
民事法律行为自始没有
法律约束力。
第一百五十七条民事法律行为无效、被撤销或者确定不发生效力后,行为人因该行为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
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由此所受到的损失;各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