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前财产是指在结婚前夫妻一方就已经取得的财产。判断是否属于婚前财产的关键在于财产权的取得时间系在结婚之前。如果财产权的取得系在婚前,但婚后才实际占有该项财产,其性质属于
婚前个人财产。夫妻一方的婚前财产,不因婚姻关系的延续而转化为
夫妻共同财产。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婚后财产是指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任何一方取得的各种财产。婚后财产并不完全等同于夫妻共同财产。婚后财产具体分为
婚后夫妻共同财产和
婚后个人财产,具体区分如下:
1、婚后取得的财产
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具体包括:
①工资、奖金;
②生产、经营的收益;
③知识产权的收益;
④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⑤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2、婚后取得的财产属于
夫妻一方财产的,具体包括:
①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②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
一方的财产;
③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④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民法典规定【
夫妻共有财产】夫妻在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第十八条【
夫妻一方的财产】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