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离婚是夫妻双方通过协议或诉讼的方式
解除婚姻关系,终止夫妻间
权利和义务的法律行为。
双方自愿离婚的,可以协议离婚,如果
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
到法院起诉离婚。
2、民法典规定:“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予以离婚。双方必须到
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并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时,发给离婚证。”
3、民法典规定:“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
提出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也就是说,当事人双方如果都明确表示自愿离婚,并且对子女抚养,财产分割等事项达成一致意见,那么就可以通过协议离婚的方式,前往
民政局办理离婚手续。如果对于财产分割存在争议,无法协商一致,那么可以选择去法院诉讼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