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保护的
民间借贷利率,是以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每月20日发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的4倍为标准,最高不能超过合同成立时LPR的4倍。
双方约定的利率不得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4倍,超出部分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
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五条,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合同约定利率支付利息的;
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但是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的除外。
前款所称“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是指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自2019年8月20日起每月发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