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强险
第三者责任险在本质上都是为交通事故的受害人提供及时的保障,有一定的相同点,但在保障范围、保障限额等方面也有很大不同。在
发生交通事故后,应先由交强险负责赔偿,超出赔付范围的,再由第三者责任险进行赔偿。
现行交强险第三者责任险有本质不同。商业第三者责任险采取的是保险公司根据被保险人在交通事故中所承担的事故责任,来确定其赔偿责任;而交强险实行的是“
无过错责任”原则,即无论被保险人是否在交通事故中负有责任,保险公司均将在责任限额内予以赔偿。第三者责任险规定了较多的责任免除事项和免赔率;而交强险的保险责任几乎涵盖了所有道路交通风险,且不设免赔率和免赔额。第三者责任险是以盈利为目的,属于商业保险业务;交强险则不以盈利为目的,无论盈亏,均不参与公司的利益分配,公司实际上起了一个代办的角色。
此外,交强险第三者责任险所缴纳的保费和保障的限额也大相径庭。如对于6座以下私家车,交强险一年的基础保费是950元,保障限额最高为12.2万元;而第三者责任险共分为5万元、10万元、20万元、50万元、100万元及100万元以上不超过1000万元6个档次,所需要的保费也由低到高差别很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