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比诉讼,调解更加节约时间,更加节约当事人解决问题的成本,因此在实务中调解越来越受到受害人的青睐。那么,如何进行
交通事故调解?交通事故调解不成怎么办?交通事故调解应注意什么?山东民昊律师事务所彭广磊律师解析。如何进行交通事故调解?
(一)交通事故损失赔偿调解须在交通事故办案人员主持下进行。调解的时间、地点、方式由公安
交通管理部门指定。
(二)交通事故损失赔偿调解在《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规定期限内,只调解两次,调解时须制作调解记录。
(三)交通事故办案人员通知当事人或者代理人参加调解时,一般使用书面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