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能。《民法典》规定分居2年以上的婚姻可以被判定为“
夫妻感情破裂”,以此为由提出的离婚法院按照规定是会判离的,所以很多夫妻在日子过不下去,一方又
不同意离婚时,会先出去外面躲避相处而分居,以期待之后离婚问题的解决。
1、此分居必须为连续性的分居
这话的意思就是,不能是断断续续分居两年,比如说,这几个月我在外面住,偶尔一天心情不错,又回家住两天,这样的分居就不算分居,必须得完全不居住在一起的累计两年才行!
2、必须为感情不合导致的分居,不得是其他原因
有些夫妻的分居,是因为工作或者异地的原因,并不是因为感情不合,不想继续过下去,比如说两人在两地工作,平时也是有电话联系什么的,各自在不同的地方呆了两年以上,忽然有一天一方要提出离婚,那么,就不能以这种形式的分居为理由提出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