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在车辆事故中轮胎破损、轮圈划伤、后视镜伤痕以及车内物品遗失等可能不属于保险理赔范围内的物品损伤,无论是不是有第三者都不适用“代位赔偿”。
实在不行,我们可以前往事故发生地法院或对方所在地法院直接
走法律程序:
1、首先您可以直接去工商局查询对方保险公司的企业信息。只需到所在工商局的企业信息科,拉一张对方保险公司的企业信息,盖章即可。
2、前往开具
事故认定书的交警支队,凭
事故责任认定书拉出对方车主、驾驶员的信息。
3、前往
被告所在地或事故发生地法院起诉。填好起诉书,交50元诉讼费,把发票、定损单、
责任认定书、维修清单以及起诉书复印4份,车主信息、驾驶员信息、保险公司信息一份,一起交给法院,拿到一张诉讼受理通知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