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对于格式合同提供方来说,如果格式合同提供方在合同签订过程中拥有优势签约地位,同时为了保护自身利益不得不写进一些排除自身责任的条款,比如银行的格式条款、保险公司的格式条款、客运货运公司的格式条款、加盟协议条款等,就应当对格式合同中的这些条款做适当的调整优化,增加提示和告知的内容,避免在出现纠纷时导致条款无效;
(2)对于格式合同的相对方来说,应当在签订合同时多注意合同条款,必要时请专业人士指导。如果在签约时处于弱势地位不得不签这样的不平等条款的情况下,也不必过于惊慌,当出现纠纷时应当及时想到以上的法律救济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