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事故当事人。重新认定事故责任申请人必须是
交通事故当事人。
2、当事人的
法定代理人。
(1)根据法律规定获得代理权的人。
(2)事故当事人是
无行为能力人或者是
限制行为能力人,其法定代理人对事故责任不服的,可以代理无行为能力人或者是限制行为能力人的当事人提起责任重新认定申请。
(3)但申请人仍是当事人,法定代理人是以代理身份出现。事故当事人丧失了行为能力,其近亲属可以当事人的名义申请重新认定事故责任。
(4)
当事人死亡的,其申请人资格转移由其近亲属享有,其近亲属可以自己的名义申请重新认定。这是申请人资格的继承,其地位等同于当事人,而不是代为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