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法律上讲,父母房子婚前财产吗,我做如下分析:父母给子女所购房屋,究竟能不能算作子女的婚前财产,具体有以下几种情况。一是结婚前,父母一方已经将全部房款付清并
办理产权证,那么,在这种情况下房子就理应视为婚前财产。另外一种情况则是,购买房屋时采取的是按揭贷款的方式,在结婚时房款依然没有还清,那么,结婚前支付的首期款以及偿还的贷款部分属于婚前财产,而婚后继续偿还的按揭部分则属于夫妻共同所有。
《婚姻法司法解释二》:
第二十二条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的个人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
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一方的除外。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夫妻个人财产】下列财产为夫妻
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
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