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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商标流程和需要准备的资料如下:
一、申请主体:
商标注册申请人是:
1、自然人
2、法人
3、其他组织
4、与中国签订协议或与中国共同参加国际条约或按对等原则办理的国家的外国人或者外国企业。
符合上述条件的,对其生产、制造、加工、拣选或经销的商品或者提供的服务需要取得
商标专用权的,应当依法向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以下简称商标局)提出商标注册申请。
二、商标申请注册前的准备:
申请商标注册有关事宜:
(一)、申请商标注册的途径:申请人可以委托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认可的具有商标代理资格的组织代理,也可以到国家商标局商标注册大厅直接办理。注册商标是委托有商标代理资格的组织代为办理,还是直接到商标局办理,申请人应当根据自己的具体情况决定。
(二)商标在先注册权利的查询工作:商标查询是指
商标注册申请人或其代理人在提出注册申请前,对其申请的商标是否与在先权利商标有无相同或近似的查询工作。值得注意的是商标查询虽然不是注册商标的必经程序(遵循自愿查询原则),但此项工作可以大大减少商标注册的风险,提高商标注册的把握性。
(三)商标注册申请的书件及填写:申请商标注册须使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制定、公布的统一格式的申请书。该申请书可以到商标局注册大厅索取。委托商标代理组织办理的,则由代理组织提供。
办理商标注册申请须向商标局提交以下文件:
1、《商标注册申请书》一份,申请书上应加盖申请人的印章。申请人为自然人的,应当在申请书上签字。申请书等有关文件,应当打印或者印刷。
2、能够证明申请人身份(资格)的有效证件的复印件,同时出示原件。
3、每一件商标注册申请应当提交商标图样五份
4、按规定交纳商标注册申请等费用。
5、商品名称和服务项目的填写
6、委托商标代理组织申请商标注册的,还应当提交代理委托书,委托书应当载明代理内容及权限。
(四)几种特殊类型商标的申请
在一般商品或服务上申请普通商标注册,提交了上述书件并按规定填写申请书,即为申请手续基本齐备。若申请某些特殊类型的商标的注册,还有特殊要求,并须根据不同情况分别提交以下书件。
1、申请集体商标或者证明商标注册的,应当在申请书中声明,同时附送主体资格证明及该商标的使用管理规则。集体商标的申请人应当是团体、协会或者其他组织,而不是通常的申请主体。
2、以三维标志(立体商标)申请商标注册的,应在申请书中予以声明,并交送能够确定立体形状的图样,即提供该标志的整体效果图。
3、以颜色组合申请商标注册的,应当在申请书中声明,同时交送彩色图样,并对申请的颜色作出文字说明。
4、以人物肖像作为商标申请注册的,须提交肖像权人同意申请人以此肖像作为商标申请注册的声明,并经公证机关公证。
三、申请注册
1、只要符合上述申请主体条件的可在我国提出商标申请。
2、按商品与服务分类提出申请。
3、商标申请日的确定:
四、商标审查
根据《商标法》规定,商标局对申请商标实行审查原则,由商标局指定审查人员进行审查。审查包括形式审查和实质审查两个步骤。
形式审查是对商标注册申请的书件能否受理的审查。形式审查包括对商标注册申请人资格,商标注册申请书件的填写是否真实、正确、准确、是否清晰、完备等的审查,即书件是否符合规定,手续是否齐备。
实质审查是对商标是否具备注册条件的审查。实质审查主要从两个方面进行审查:一是审查商标是否具备显著性,是否违反法律禁用条款;二是审查该商标与在先申请或者注册的商标权利是否有相同或近似。
五、初审公告
商标的审定是指商标注册申请经审查后,对符合《商标法》有关规定的,允许其注册的决定。并在《商标公告》中予以公告。初步审定的商标自刊登初步审定公告之日起三个月没有人提出异议的,该商标予以注册,同时刊登注册公告。
六、领取
商标注册证
申请注册的商标经核准注册后,由商标局发给
商标注册人《商标注册证》。委托商标代理机构办理商标注册申请的,商标局则将《商标注册证》邮寄给该商标代理机构。直接到商标注册大厅办理商标注册申请的,申请人应到商标注册大厅领证窗口领取《商标注册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