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
交通事故处理应该这样规范:
1、建立和完善全市
特大交通事故处理应急机制,成立快速、高效的领导小组,实行首长负责制,以建立责任制为核心;
明确相关职能部门和各县(市)、乡(镇)政府职责,并以此作为各级政府和相关职能部门工作目标进行严格考核。
2、规范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社会化工作模式,推动机动车辆第三者责任保险制度,建立交通事故公积金,实行检察机关提前介入和交通事故处理速裁法庭等措施,在体制上、政策上、经济上提供保障。
《中华人民共和国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十二条,
机动车驾驶人应当遵守
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规定,按照操作规范安全驾驶、文明驾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