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的概念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是指公安
交通管理部门通过对
交通事故现场勘察、技术分析和有关检验、鉴定结论,分析查明交通事故的基本事实、成因和当事人责任后所作的技术性结论,该结论不具有拘束力和执行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
交通事故责任书是一种证据。作为证据,当事人可以就交通事故责任书的真实性、可靠性和科学性提出质疑,法院应依证据规则审查其效力性及证明力,若有其他证据证明其存在错误,法院不应采信该证据,而应以自己审理认定的事实作为定案根据。
二、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及赔偿金比例
1、交警大队出具的责任认定书正确。按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交通事故责任认定分为四种:全部责任、主次责任、对等责任、无责任。
2、按正常情况,主次责任,一般情况下按70:30比例承担责任,即对于对方的损失(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
伤残赔偿金等),先由你的机动车投保交强险的保险公司在
交强险责任限额范围内
承担赔偿责任(不划分责任)。超出交强险赔偿部分,由你承担70%,对方自担30%。如果你车有损失,也可
要求对方赔偿。对方如果投保了交强险,处理原则同上。如果对方未投保交强险,对方应该先按照交强险赔偿原则予以赔偿(在交强险应当赔偿的范围内承担全部责任),超出部分再按你70%、对方30%的比例承担。
但法院审理案件,有时主次责任,也有判决主要责任方承担60或90责任,次要责任方承担10-40责任情形。
综上所述,关于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有赔偿的相关问题的知识,。当交通事故发生,相关赔偿就成为事故责任人与受害者最关注的问题。那么,大家要清楚的是在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无误的前提下,事故的赔偿金是按照认定书中的主次责任进行划分的,它具备一定的赔偿比例,一般比例为7:
3,但极个别情况下法院的判决也会有所差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