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
建立劳动关系。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之前
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并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或者盖章生效。
因此,实践中,即使劳动者与用人单位没有正式
签订劳动合同,但只要有
符合法律规定的双方合意的文件存在,这份文件也可能会发挥劳动合同的作用。
风险提示: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
(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
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二)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
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
(三)
劳动合同期限;
(四)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五)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六)劳动报酬;
(七)社会保险;
(八)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九)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