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出租方):
乙方(承租方):
甲、乙双方就下列房屋的租赁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房屋基本情况。
甲方房屋(以下简称该房屋)坐落于,建筑面积平方米。租赁给乙方使用,期间乙方不得擅自改变房屋结构。
第二条租赁期限。
租赁期限为三年,自2016年1月7日至2019年1月6日止。
第三条租金。
该房屋每年租金为(人民币)30000元整(叁万元整)。
第四条租金缴纳方式。
乙方一次性向甲方支付本年全部租金。
第五条甲方责任。
甲方保证该房屋没有产权纠纷;没有相关按揭、抵押债务、税项及租金等,甲方均在交付房屋前办妥。交易后如有上述未清事项,由甲方承担全部责任,由此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的,由甲方负责赔偿。
2第六条乙方责任。
使用期内,乙方所用的水、暖、电热水、通讯、室外环卫、房屋修缮、绿化维护等由甲方统一管理,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乙方不得私自更改房屋及其配套设施,使用期间乙方不得将房屋转租、抵押、买卖;使用期间因乙方原因造成房屋损坏或其他经济损失由乙方负责。乙方在使用期间,应当妥善保管房屋,按照约定的用途使用,不得进行违法活动,否则甲方随时可以解除本合同。乙方使用期间应遵守国家消防、综合治理、安全等相关规定,乙方因违反相关国家规定所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
第七条解除合同
双方如有提前解除本合同的事宜,应提前30日向甲方或乙方提出书面申请,双方协商相关事宜。
第八条争议解决。
甲乙双方如在执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争执,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双方不能达成一致意见时,向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本合同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商定。
甲方(签章):乙方(签章):
年月日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