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理说应该办理赠与。首先要办理赠与公证,持赠与公证书到税务局办理纳税。然后赠与人和受赠人一同持各自的身份、赠与公证书、房产证等资料到房产登记机构办理过户。费用主要有:公证费大约200-400元、契税3-6%左右(有的时候公证处或税务局会要求你对房屋进行评估)、房屋登记费80元/套(非住宅550元/件)、手续费住宅6元/平方米(非住宅1%)。
合理规避税费,应按房屋买卖办理过户,这样可以减少公证费用、如是住宅的话契税最高是3%。仅供参考。
《中华人民共和国
房产税暂行条例》:
第三条房产税依照房产原值一次减除10%至30%后的余值计算缴纳。具体减除幅度,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没有房产原值作为依据的,由房产所在地税务机关参考同类房产核定。
房产出租的,以房产租金收入为房产税的计税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
第四条房产税的税率,依照房产余值计算缴纳的,税率为1.2%;依照房产租金收入计算缴纳的,税率为12%。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第六十一条以出让或者划拨方式
取得土地使用权,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申请登记,经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核实,由同级人民政府颁发
土地使用权证书。
在依法取得的
房地产开发用地上建成房屋的,应当凭土地使用权证书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
房产管理部门申请登记,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核实并颁发
房屋所有权证书。
房地产转让或者变更时,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申请房产变更登记,并凭变更后的房屋所有权证书向同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申请土地
使用权变更登记,经同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核实,由同级人民政府更换或者更改土地使用权证书。
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