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赔偿责任的认定构成条件如下:
1、须机动车辆在道路上发生事故。
2、须给受害人造成损害。
3、须是机动车辆在使用过程中有交通违章行为而发生事故。
4、交通违章行为须与受害人所致损害间有因果关系。
5、致害人须有过失。
交通肇事逃逸案件在查获交通肇事车辆和驾驶人后十日内制作道路
交通事故认定书。
对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应当在检验报告、鉴定意见确定之日起五日内制作
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二百零八条【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的法律适用】机动车
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的,依照
道路交通安全法律和本法的有关规定
承担赔偿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二百一十三条【交通事故责任承担主体赔偿顺序】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先由承保机动车强制保险的保险人在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承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保险人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予以赔偿;仍然不足或者没有投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由侵权人赔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二百一十六条【肇事后逃逸责任及受害人救济】
机动车驾驶人发生
交通事故后逃逸,该机动车参加强制保险的,由保险人在机动车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机动车不明、该机动车未参加强制保险或者抢救费用超过机动车强制保险责任限额,需要支付被侵权人人身伤亡的抢救、丧葬等费用的,由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垫付。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垫付后,其管理机构有权向
交通事故责任人追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