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关于
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方面:
1、被害人死亡后,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作为近亲属都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2、被害人没有死亡,但因伤不能参加诉讼,委托其近亲属或者其他人参加诉讼的,被害人仍是原告人。受委托的人不能成为原告人,其身分是
委托代理人。
3、不论被害人是否死亡,为被害人支付医疗费、丧葬费等费用的单位、个人,不能作为附带民事诉讼的原告人。
二、关于附带民事诉讼被告人方面:
1、刑事被告人。按照民事法律,缺席判决必须有明确的被告人,并经合法传唤拒不到庭。
2、没有追究刑事责任的其他共同致害人。只有实施了犯罪行为的刑事被告人才能成为附带民事诉讼的被告人。
《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四条规定,附带民事诉讼应当同刑事案件一并审判;
只有为了防止刑事案件审判的过分迟延,才可以在刑事案件审判后,由同一审判组织继续审理附带民事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