撤销
仲裁裁决之后,人民法院裁定
中止执行的,
仲裁协议是无效的。根据法律规定,一方当事人申请
执行裁决,另一方当事人
申请撤销裁决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中止执行。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第六十四条
一方当事人申请执行裁决,另一方当事人申请撤销裁决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中止执行。
人民法院裁定撤销裁决的,应当裁定
终结执行。撤销裁决的申请被裁定驳回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
恢复执行。
第六十一条
人民法院受理撤销裁决的申请后,认为可以由
仲裁庭重新仲裁的,通知仲裁庭在一定期限内重新仲裁,并裁定中止撤销程序。仲裁庭拒绝重新仲裁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恢复撤销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