肇事逃逸的认定标准如下:
一、主观上肇事者逃逸的动机是逃避抢救义务以及逃避责任追究。有行为人对肇事行为明知,同时又有逃逸的直接犯意,才构成
交通肇事后逃逸。
二、客观上,交通肇事后逃逸行为必须
符合法律规定的情形。如果行为人的先前行为没有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或者虽有交通违规行为但该违规行为与结果没有因果关系;
或者行为人在交通事故中仅负同等责任或者次要责任,或者交通行为在所造成的结果尚未达到
交通肇事罪基本犯的定罪标准的;
或者在负事故全部责任或主责的情况下仅致1人重伤,但又不具备酒后驾驶、无执照驾车、无牌照驾车的情形之一的,即便行为人事后有逃逸行为,也不能认定为交通肇事后逃逸。
三、逃逸者的行为不仅限于“逃离事故现场”。肇事后虽然没有逃离现场(有的是不可能逃跑),但是在将伤者送到医院后或在等待交警部门处理时畏罪逃跑也构成肇事逃逸。
《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
交通管理部门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三)造成
交通事故后逃逸,
尚不构成犯罪的。
行为人有前款第二项、第四项情形之一的,可以并处
吊销机动车驾驶证;有第一项、第三项、第五项至第八项情形之一的,可以并处十五日以下拘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