遇到轻微家庭暴力也可以马上报警,公安机关接到“110”家庭暴力报案、报警求助或者举报后,事发地
公安派出所应立即调派警力到达现场,控制家庭暴力加害人,维护现场秩序,对于需要救治、庇护的被害人进行帮助。
在事实调查清楚、证据收集充分的情况下,建立涉嫌家庭暴力人员管理档案。告诫应当结合公安机关执法实际,对违反法律、法规的下列家庭暴力行为之一的,应依照本办法作出告诫:
(一)情节特别轻微,依法
不予行政处罚的
(二)主动消除或减轻违法后果,并取得受害人谅解,依法不予行政处罚的
(三)情节较轻,经公安机关调解处理,当事人达成协议,依法不予行政处罚的
(四)其他不宜
作出行政处罚的家庭暴力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