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依据以下原则解决:
1、债权转让地域管辖的一般原则:对债权转让
债权人转让债权从法律关系的角度讲,新的债权人即受让人将取代原债权人即转让人的地位而成为
诉讼当事人;
原法律关系消灭,而产生了一个新的法律关系。在此情况下,新的债权人提起的诉讼,原告就被告的一般原则,由被告住所地
人民法院管辖。
2、债权转让地域管辖的特殊原则:所谓债权转让
特殊地域管辖是指根据诉讼标的或标的物所在地确定管辖,也就是
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
这样规定,是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事诉讼法》第二十四条关于合同纠纷的管辖特殊原则,由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
3、
债权转让协议管辖的原则:协议管辖也叫约定管辖,是反映当事人在签订、履行合同前双方解决争议管辖问题的真实意思。由此可见,法院在受理此类案件时,应当遵循双方协议约定。
《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三条规定,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