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后驾驶机动车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造成受害人死亡的,
构成交通肇事罪,对逃逸者追究刑事责任。而民事赔偿由肇事者承担,赔偿项目包括死亡赔偿金、丧葬费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第一千二百零八条
机动车
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的,依照
道路交通安全法律和本法的有关规定
承担赔偿责任。
第一千二百一十六条
机动车驾驶人发生
交通事故后逃逸,该机动车参加强制保险的,由保险人在机动车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机动车不明、该机动车未参加强制保险或者抢救费用超过机动车强制保险责任限额,需要支付被侵权人人身伤亡的抢救、丧葬等费用的,由
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垫付。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垫付后,其管理机构有权向
交通事故责任人追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