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解散清算流程如下:
1.破产宣告。
2.破产财产变价方案。破产财产变价方案由管理人拟订并提交
债权人会议讨论通过。
3.变价。管理人按照债权人会议通过的或者人民法院裁定的破产财产变价方案,通过拍卖变价出售破产财产。债权人会议另有决议的除外。
4.清偿。
5.终结。公司无财产可供分配或最后分配完结后,管理人提请人民法院裁定
终结破产程序。人民法院裁定终结破产程序的,应当予以公告。
《中华人民共和国
企业破产法》第一百零七条人民法院依照本法规定宣告
债务人破产的,应当自裁定作出之日起五日内送达债务人和管理人,自裁定作出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已知债权人,并予以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