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法律并没有明确规定遗产继承的年限。关于接受遗赠继承的时效为知道受遗赠后2个月内,作出接受或者放弃受遗赠的表示。到期答没有表示的,视为放弃受遗赠。对于继承纠纷提起诉讼的期限为三年,自继承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犯之日起计算。但是,自继承开始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不得再提起诉讼。
2、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五十条规定,继承开始后,知道被
继承人死亡的继承人应当及时通知其他继承人和
遗嘱执行人。继承人中无人知道被继承人死亡或者知道被继承人死亡而不能通知的,由被继承人生前所在单位或者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
村民委员会负责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