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生子女在法律上称之为
非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享有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即私生子女也同婚生子女一样享有同等权利,私生子女的生父母应负担子女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直至子女能独立生活为止。同时私生子女与生父母之间享有继承权。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
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
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