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只要符合缓刑条件,法院可以判处缓刑。
2、被判处拘役或者
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罪犯,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缓刑:未满十八周岁、孕妇、年满七十五周岁的,缓刑;犯罪情节较轻;有悔罪表现;没有累犯危险;宣告缓刑对社会没有重大不利影响,宣告缓刑,可以根据犯罪情节,在
缓刑考验期间,禁止犯罪分子从事特定活动,禁止进入特定区域、场所,禁止接触特定的人。
3、《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二条
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
(一)犯罪情节较轻;
(二)有悔罪表现;
(三)没有再犯罪的危险;
(四)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宣告缓刑,可以根据犯罪情况,同时禁止犯罪分子在
缓刑考验期限内从事特定活动,进入特定区域、场所,接触特定的人。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如果被判处附加刑,附加刑仍须执行。